2013年5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教育部委托,以“建人函[2013]99号文件印发了《新一届高等学校土地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及组成人员名单》。根据2012年新版《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增设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业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有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
全国高等学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业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由18位专家组成,主持学校为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刘洪玉教授任主任委员。东南大学李启明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永祥教授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研究员任副主任委员。
东北财经大学王立国教授、华南理工大学王幼松教授、天津城建大学王建廷教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兰峰教授、北京大学冯长春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吕萍教授、沈阳建筑大学刘亚臣教授、浙江大学阮连法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张永岳教授、广州大学陈德豪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姚玲珍教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柴勇秘书长、北京林业大学韩朝教授、中山大学廖俊平教授任委员会委员。
按照全国高等学校土地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全国高等学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业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将于近期研究制定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2013-2014年工作计划,并在2013-2014新学年开始正式启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