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清华大学土木系、建管系杰出教授卢谦先生(1926-2013),并帮助清华大学土木系、建管系(以下简称“两系”)的发展,奖励两系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支持两系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征得卢先生家属的同意,由卢先生的弟子和学生发起成立了“卢谦励学励教基金”。
卢谦先生1950年于清华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是我国建筑施工技术与管理学科的创始人之一、著名的建设管理和专业外语教育专家。为清华大学和全国相关学科的建立和国际交流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清华大学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相关学科领域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卢先生也是我国建设管理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先锋,对我国70年代末起步的对外工程承包业务、现在的中央“走出去”战略实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 奖励方向
“卢谦励学励教基金“旨在通过奖励,弘扬卢谦先生的优秀品质、传承先生的治学精神,包括开拓创新、治学严谨、学以致用、行业实践、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等。
(二) 奖励范围及条件
清华大学土木系、建管系的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及博士)、青年教师,不同奖励对象的评选条件不同:
(1)本科生的奖励,分成绩优异和经济困难的两类对象。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学习努力、成绩合格(不挂科),主要考虑农村生源。
(2)研究生的奖励,要求在学习及研究成绩出色的基础上,具有创新、学以致用等突出特点;
(3)青年教师的奖励条件的重点是,教学科研工作成绩优秀,并在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理论联系行业实践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 奖励名额及金额
每年奖励10人,奖励金额每人一万元,不分等级:
(1)本科生5人,其中成绩优异的1-2人;
(2)研究生3人,其中硕士2人、博士1人;
(3)青年教师2人。
若符合条件人数不够,则减少奖励名额,留给下一年度。
(四) 申请及评选方式与时间
(1)本通知由土木系、建管系学生工作组、研究生工作组的通知系统和系教师微信群发布,也请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等转发;
(2)奖励对象的产生,综合采用自己申报、辅导员、班主任、有关老师推荐等几种方式,最后由基金管理小组和捐赠方代表确定初步获奖名单;为保证奖励对象学业和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名单将在通知系统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正式获奖名单;
(3)每年春季学期初开始申报和评选,校庆期间举行发奖仪式并发放奖金。
(五) 申请表
请点击如下链接下载申请表填写,于4月1日15:00前交西主楼4层建管系办公室周滢老师,电话:62781511,过时无效。
欢迎土木系、建管系师生申请卢谦励学励教金:附评选办法与申请表.docx